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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合同应该怎么写,如何正确写借条上(贷款合同应该怎么写,如何正确写借条给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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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民间借贷在生活当中非常普遍,借款人大多都能按照约定按期偿还。常言道:滴水之恩必当涌泉相报,在你最困难的时候别人帮了你,想必这份恩情是永生难忘的。可是,在诉讼事务中,借钱不还的太多了,哪个律师案头不放几本民间借贷纠纷的案卷?不少人借钱的时候是孙子,还钱的时候是爷爷,不去法院,谁也看不到这帮人嘴脸的丑恶。

多少人血的教诲,说明了借条的重要性。而一张完整有效的借条,却大有学问。

一、为什么要出具借条

借条就是一份合同,虽然是借款人单方出具的,但是证明出借人和借款人形成借款合同最有效的证据。有的大额借款当事人一般会起草借款合同,但日常中的借款行为有一张内容完善的借条足以证实借款事实。

出具借条的目的有两个,一个原因是来自于人们心中根深蒂固的“契约”,契约是一种诚信,能从人的思想观念以及周围环境从心理上约束人们的行为,保证到期还款;另一个原因便是为了成为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利的工具,而这是最重要的。

那么这把工具究竟是一把盾刀还是一把利剑,则取决于借条的内容。

二、借款人应出具的是借条,而非欠条

很多出借人把钱借给别人,手里拿的是欠条,其实二者之间差别天地。借条仅是基于借款合同关系产生债权债务凭证,能唯一确定该笔款项是借款。但欠条却不同,它可以基于任何一种法律关系发生债权债务,比如买卖合同欠款、侵权赔偿欠款等等各种法律关系。因此,当一份欠条摆在法官面前,他需要核实最关键的基础法律关系,才能依据对应的法律规定进一步作出裁判。

三、出借人和借款人的身份信息

合同主体是合同信息的重要组成部分,借条必须明确载明出借人和借款人的身份证姓名,唯一确定债务人。不得用昵称、绰号、笔名、网名等,并且需考虑重名的可能性,要将身份号码备注在名字后面。

除此之外,借条有必要留下借款人的联系方式及常住地址,并约定该地址为文件往来送达地址。如果发生诉讼后,在民事起诉状中能明确列明被告信息,确保人民法院顺利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和传票,不会导致无法按时开庭甚至驳回起诉。

四、借款本金及利息

借款数额务必要用大小写分别注明,且小写数字前后不得留空以防篡改。

借款是否发生利息及利率标准则由双方共同协商。但约定的利率不得超出法律规定范围。2020年8月20 日之前,我国民间借贷利率的最高保护上限为年利率24%(即月息2分)。2021年1月1日《民法典》施行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作出了新的规定:2020年8月20 日之后新受理的一审民间借贷案件,借贷合同成立于2020年8月20 日之前,当事人请求适用当时的司法解释计算自合同成立到2020年8月19日的利息部分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对于自2020年8月20 日到借款返还之日的利息部分,按照起诉时本规定的利率保护标准计算。

而目前国家保护的最高利率为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4倍,大约为不到1.5分的月息。具体计算方法这里不展开叙述。

五、还款期限

借条中一定要载明借款期限,一方面是对资金周转有一个明确的计划,另一方面涉及诉讼时效的问题。诉讼时效从借款到期次日起算共三年期间。三年诉讼时效期间内不主张还款,可能导致败诉风险。

六、资金来源及借款用途

人民法院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时,会着重审查出借人是否有出借能力、借款是否真实发生,以防止双方当事人串通虚假诉讼。因此,借款人对外提供借款时,借款应当为自身存款,不可从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后再高于银行利息对外出借,否则会导致借款合同无效或者可能涉嫌高利转贷被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借款用途,借款人绝不能取得借款收从事非法活动,否则出借人将会受到牵连。

七、转账方式

出借人向借款人提供借款应当采用银行转账或者微信、支付宝转账等非现金形式。人民法院在审理民间借贷的时候,一般会审查款项是否实际交付。在借款人无理抗辩未收到借款的时候,借款人不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已交付借款,很容易产生败诉的可能。

此外,尽量在借条中注明收款账号,发生诉讼时,借条中注明的收款账号与实际转账的付款账号统一,能使得借条和转账记录二者证据之间相互印证。

八、提供担保

在出具借条时,尽可能地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现实生活中,出借人与借款人一般都是关系较为亲密的亲戚或朋友,借款时会有一万个不好意思。殊不知,在借款人因客观原因无力履行还款义务的情形下,借款回收不能的风险无形增加。为了使借款按期收回有保障,尽量让借款人提供保证或者抵押为上。

九、律师费等实现债权支出费用的承担

如果一旦碰上借款不能按期收回而需要通过诉讼解决的时候,会发生诉讼费、公告费、律师费等一系列额外费用。借款人提供借款后因主张债权而需额外支出费用,导致自身实际亏损的情形确实苦恼。诉讼费、公告费等人民法院一般会依法裁判由借款人承担,但是律师费在双方当事人没有约定的情形下是由出借人自行承担的。因此,在出具借条时,最好加上一条:因出借人主张债权所发生的包括律师费等一切合理费用由借款人承担。这样,出借人就可以无任何经济负担的委托律师提起诉讼了。

十、关于职业放贷人

所谓职业放贷人,是指出借人通过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资金以赚取高额利息,出借行为具有反复性、经常性,借款目的具有营业性,未经批准,擅自从事经常性的贷款业务,属于从事非法金融业务活动,所签订的民间借贷合同因违反强制性规定而无效。

2019年10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制定的《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中明确,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是指2年内向不特定多人(包括单位和个人)以借款或其他名义出借资金10次以上。贷款到期后延长还款期限的,发放贷款次数按照1次计算。构成上述情形的,以非法经营罪论处。

因此,出借人对外提供借款时,一定谨防红线,避免触犯刑法。

附:借条

借 条

借款人张三(身份号码xxx)今向出借人李四(身份号码xxx)通过银行转账(收款账号:xxx)借到人民币¥10,000.00元(大写壹拾万元整),用于生意资金周转。双方约定借款年(月)利率为x%,该借款于x年x月x日前利随本清。如还款期限届满未能清偿,借款人应当按照年(月)利率为x%向出借人支付逾期借款利息。

王五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2年。

借款人逾期未还本息,出借人有权向xx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由借款人承担出借人因主张债权所发生的包括律师费等一切合理费用。

立此为据。

借款人:张三(签字捺印)

现住址:

联系电话:

借款时间: 年 月 日

保证人:赵六(签字捺印)

身份证号:

现住址:

联系电话: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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