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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常识的体会(法医的心得体会)

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法医常识的体会,法医的心得体会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1. 法医入门标准?
  2. 司法鉴定中心的法医好吗?
  3. 亲眼看见意外死亡的尸体是怎样的体验?
  4. 公安法医岗前训练吗?
  5. 法医工作为什么那么辛苦?

法医入门标准?

首先要有扎实的基础:系统解剖、局部解剖是基本,病理学、诊断学等临床医学要掌握,法医的五大科更要熟记于心,这些都是你需要的必备知识。再说法医的工作:基层主要两大块:现场和临法:现场主要是尸体检验,需要我们找出死亡原因、死亡方式、死亡性质、致伤工具等,到了现场要根据现场情况及体表征象有一个初步判断,再根据尸检的进一步情况逐一的印证或排除先前的判断。

临法对象是活体:说通俗就是验伤评级评残,要学会看片(x线、ct等),需要看懂病例等临床资料,掌握对活体的各种功能的测定方法--诊断学、临床法医学,实验室:dna、毒理、毒化、病理、电镜等等,这些统称法医物证学,都属于为案件提供证据

司法鉴定中心的法医好吗?

挺好的,有前途。当法医肯定会很难呀,首先你要受到一般就是所有的医学知识,所以我的医学知识,然后再加上你必须要有很很好的很好的那个医学基础。你的专业能力也要够呛,之后才会有成为一名很好的法医。

法医就业面比较窄,通常是两条线:一是司法下面的鉴定中心,因为一般不用加班,对性别通常不会有特殊要求。二是公安下面的刑侦法医,因为事多,而且作为公安还会经常参与其他的统一行动,所以加班较多,考虑到男女不便以及怜香惜玉,一般招人会更倾向于男性,但也有不限的。。

亲眼看见意外死亡的尸体是怎样的体验?

第一次亲眼看见意外死亡的尸体,是在小学四年级的时候。死者比我小两岁。死前两天,我俩因为割草还吵了一架。正在互相辱骂时,他父亲过来了。这小子立马对他父亲说,我打他来!他父亲就问我为什么打人?我说没有打。谁要是胡说了,叫他活不过明天!这时候,邻居担着大粪过来了。见此情况,他父亲也就不便动手打我了。我也乘机赶紧走了:一来太阳晒得厉害,烤的人皮肤生痛;二来小孩子和大人吵架,是占不了便宜的——家里的人知道了,不是挨训,就是挨揍。所以赶紧走了。两天以后的下午,我又到那道沟里割草。看见河滩里新修的截流旁边,站着一群人。在好奇心的驱使下,过去观看。只见几个“耍水”(游泳)的好手们轮番下潜,说是有人“淹着了”(溺水了)。一问,就是两天前和我吵架的那个小孩子,目前在截流里没有出来。他父亲就站在截流边的石头上,愁容满面。人们轮番扎猛子下水去捞,每次都空手而归。正在这时,一个人从坡上飞奔而来。跑到截流跟前时,边跑边脱掉背心,甩了鞋。然后一个猛子就扎进了碧绿的水底。大约一分多钟后,“哗啦”一声,冲出水面。手里拖着他九岁的弟弟。来不及爬上平地,就蹲在截流边的石头台阶上。把他弟弟搭在腿上,往外控水。村里保健站的医生让他抱上来抢救。折腾了半天,也没有效果。当医生收起听诊器说不行了的时候,他父亲苍凉的号啕声和他哥哥痛苦的嚎哭声先后爆发。在场的人们,包括我,都流下了难过的泪水。一个九岁的男孩,就这样结束了自己的一生。心情沉重的我,默默地最后一次注视了这个躺在截流池边的男孩的遗体。希望这不是真的……

公安法医岗前训练吗?

答,公安法医岗前肯定要经过训练。

法医是指,在刑事案件现场,为查清被害人的死亡时间和死因并对尸体解剖,在伤害案件中对当事人依法科学作出伤害等级鉴定的人员称为法医。

法医岗前必须要训练,包括医学知识,解剖知识等相关业务知识,训练后应取得法医资质才能上岗。

法医工作为什么那么辛苦?

首先感谢邀请回答。

自我介绍一下,我就是个法医,是出非正常死亡现场以及检验解剖尸体的法医,法医病理研究生毕业以来工作也是第十几个年头了。这个问题还是我来回答吧,也把自己的亲身感受说一下。有对法医知识感兴趣的朋友,可以关注我。

法医分不同专业(现场、遗传、毒化等),也分不同部门(公检法司还有社会鉴定机构的法医),在这里我仅代表公安出现场法医说说为什么工作会这么辛苦。

第一、作为公安法医隶属刑侦部门,也是基层一线单位,那就不可避免说到值班的问题。当然,大家都说我们也值班啊,没什么大不了的啊。就拿我自己为例吧,现在每四天就值一个二十四小时班,从早八点到第二天早八点,而且我们现在四个法医班,出现场的法医就三个人,我算了一下我值班一年期间值班的天数是120天左右,也就是相当于一年1/3的时光都是在单位渡过,这还不算加班和一级勤务模式全员停休的时间。

在值班期间,无论寒冬酷暑、白天黑夜还是刮风下雨,只要有现场就必须随时赶到,因为警情就是命令,人命关天的事情,马虎不得。

所以值班的时间多,那陪伴家人的时间就少,所以找个当法医(警察)的丈夫或者妻子就要多付出很多。

第二、面对复杂多变的现场和尸体,法医肩上承担的责任是巨大的。法医面对非正常死亡尸体现场首先就是定性的问题――是不是命案?死因是什么?何时死亡?什么致伤工具?几个人作案?案犯作案过程是什么?等等。如果看走了眼,把他杀看成自杀,很有可能就是渎职或者玩忽职守。拿我出过的一个现场为例,有一个年轻女子被自称“闺蜜”的两个女人发现死在家中,到了现场以后,只见独单卧室床上躺着一个仅穿 *** 的轻度 *** 的女尸,该女尸脸上盖着浴巾,除此之外身上看上去没有一点外伤,报案时间为凌晨,大家都等着你给案件定性。我就仔细看现场的尸体,当我看到女的深凹的肚脐里面竟然有烟灰而且还有生活反应不明显的烫伤,就断定这是一起命案。案件很快就破了,死者是失足妇女,自称闺蜜的那两个女人也是,案犯为了抢劫钱财想勒脖子把死者弄晕,结果不小心弄死了,抽烟烫肚脐看看死者是否真的死了,并顺便把肚脐眼当“烟灰缸”了。

第三、法医工作中面对着不同的尸体、不同的案情,心理要足够强大。我毕业以后就开始从事法医工作,可以说教科书上列举的死法都见过了―刀砍、斧剁、跳楼、溺水、喝药、上吊、烧炭、爆燃等,看到的尸体也是男、女、老、幼各不相同,尸体状态也不尽一样,有新鲜的有 *** 的,面对的案情也是五花八门。我这里想表达的意思就是法医也是人,也是有精神活动的人,并不是冷漠的动物,有时候看到现场的尸体的惨状、听到的案情,内心也会有心理活动,所以没有足够强大的心理,心态很容易崩。比如原先我出过的那个带着孩子烧炭自杀的案子,现在也不愿意回忆,心疼那个被父母带有的小女孩??,还有尸检以前家属都会看一眼尸体,家属的哭声和伤痛都会感染人的情绪……

第四、法医必须对现场看的很仔细并且有足够强大的知识,因为你要面对死者家属的质疑,会用通俗易懂的话给他们讲解清楚,消除他们内心的怀疑甚至要会安抚死者家属的情绪,所以并不是出完现场就可以了。前几天我出个一个上吊自杀的现场,死者是个快四十的男性,在一个小树林中用一根绳子坐着上吊的。有一天家属来开处理尸体的单子,恰巧我休息,另外一个年轻法医接待的死者家属,家属看了现场照片产生怀疑,结果接待的法医让人家问住了,可能她没去现场对案情不了解,第二死者的弟弟问为什么坐着都能上吊自杀?没给人家解释清楚。我说等我上班我解释吧,尸体暂且不要处理,等我接待死者家属的时候,把尸体基本情况、颈部縊沟的走向、上吊死和勒死的区别、上吊死亡的基本原理等等解释清楚,确定100%是自杀死亡,家属才消除所有疑虑。一句话就是“为生者权、为死者言”不但要有公平公正的心、更要有足够的知识储备。

第五……

第六……

太多的辛苦和不容易,我就不写了。其实当法医个中滋味只有法医自身才能体会到。

法医工作辛苦是肯定的,但是各行各业都各有各的辛苦,各有各的不容易,成年人的世界里根本就没有容易这两个字。大家能够做到的就是不忘初心,努力工作,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就好。

我是“非著名法医”,以法医视角观社会热点,期待您的关注!

关于法医常识的体会的内容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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