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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师范学院招生章程最新(曲靖师范学院招生章程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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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师范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曲靖师范学院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批准,由云南省人民 *** 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曲靖师范学院章程》和我校本科招生具体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一章学校名称、办学层次和办学类型

1.中文全称:曲靖师范学院。

2.全称:曲靖师范大学

3.学校国标代码:10684

4.招生层次:学校具有招收本专科层次的教育资质。

5.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高校。

第二章组织和职责

根据教育部、教育厅和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的有关要求,成立了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领导小组由学校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招生和教学的副校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其成员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各学院院长组成,全面负责我校普通本科生招生工作。其职责是:

1.执行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的规定,以及主管部门和有关省级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

2.根据国家批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和有关规定,分省份、分专业编制并报送我校招生计划。

3.制定本校的招生章程。

4.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工作。

5.组织实施我校招生工作,负责协调处理我校招生工作中的相关问题。

6.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习。

7.组织我校单独招生考试和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并对考试安全负责,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对违规考生进行认定和处理,并将违规事实处理结果报学生所在地省级招生办。

8.履行招生信息公开的相应职责。

9.支持相关招生管理部门完成招生中的其他工作。

10.根据考生或其法定监护人的申请,对招生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并给予答复。

第三章招生范围、招生计划和收费标准

1.招生范围:2019年学校面向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西、海南、四川、贵州、重庆、陕西、甘肃、宁夏、新疆、云南26个省(市)开放。

2.招生计划:我校在各省市的招生计划以当地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当年公布的为准。专业介绍请咨询我校相关学院网站。

3.收费标准:严格执行云南省物价部门规定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

第四章分级考生录取规则

1.贯彻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的原则,通过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选拔出每一个合格的人选。

2.遵循志愿和分数优先的原则。按考生人数,报考平行志愿档案的省份优先录取第一顺序填报我校网上考生;平行志愿中非报名省份优先考虑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网上考生;所有志愿申请完成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将招收该考生入学。录取,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确定录取专业时,考生根据报考专业志愿的具体情况,按照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果所有专业都不能满足,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学校会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的专业,没有年级差异

4.对于美术、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音乐学、舞蹈、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我校统一使用各省(市、区)统考(联考)专业测试成绩,考试要求以各省、市、区招生部门下发的相关文件为准;报考书法与法律专业的云南考生统一参加我校组织的书法与法律校考,录取时承认我校书法与法律校考合格成绩,其余招生省份承认相应省级统考(联考)专业测试成绩。

5.报考艺术体育类专业的考生,要求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上达到各省规定的相应批次分数线。文化成绩较高的考生,在专业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专业成绩优先录取。

6.英语,商务英语专业只招收高考英语单科成绩在及格以上的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招生时,外语不限。新生入学后,我校公共外语教学语言为英语、泰语、越南语。

7.报考酒店管理专业的考生符合行业标准。

8.浙江省各类招生以浙江省招生政策为准,我校所有专业均无选修科目。

第五章身体健康要求

对身体健康的要求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执行。请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认真阅读《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规定,避免限定专业和学科。新生入学后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体检,体检不合格不能继续在校学习的学生将被开除。

第六章学生资助制度

学校从育人为本、服务学生的美德出发,高度重视学生奖学金和资助工作,建立健全了以国家、社会和学校奖学金及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减免学费为主,社会团体、企业和个人捐赠为辅的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和一系列激励保障制度。

第七章 *** 书和学位证书的颁发

学习结束后,颁发曲靖师范学院 *** 书,符合学士学位要求者,颁发学位证书。

第八章学校地址和联系方式

1.学校地址和邮编:云南省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江大道,邮编:655011。

2.申请咨询电话:0874-8998692(及传真),8998620

3.电话:0874-8998686

第九章附则

1.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本办法未尽事宜,以教育部有关文件和各省(市、区)招生部门文件为准。

2.本章程由曲靖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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